三国志(主角曹操,董卓) 三国志在线阅读

发布时间:2023-11-18 编辑:小编

冬十月甲子,表首阳山东为寿陵,作终制曰:“礼,国君即位为椑,存不忘亡也。昔尧葬谷林,通树之,禹葬会稽,农不易亩,故葬於山林,则合乎山林。封树之制,非上古也,吾无取焉。寿陵因山为体,无为封树,无立寝殿,造园邑,通神道。夫葬也者,藏也,欲人之不得见也。骨无痛痒之知,冢非栖神之宅,礼不墓祭,欲存亡之不黩也,为棺椁足以朽骨,衣衾足以朽肉而已。故吾营此丘墟不食之地,欲使易代之后不知其处。无施苇炭,无藏金银铜铁,一以瓦器,合古涂车、刍灵之义。棺但漆际会三过,饭含无以珠玉,无施珠襦玉匣,诸愚俗所为也。季孙以玙璠敛,孔子历级而救之,譬之暴骸中原。

宋公厚葬,君子谓华元、乐莒不臣,以为弃君於恶。汉文帝之不发,霸陵无求也;光武之掘,原陵封树也。霸陵之完,功在释之;原陵之掘,罪在明帝。是释之忠以利君,明帝爱以害亲也。忠臣孝子,宜思仲尼、丘明、释之之言,鉴华元、乐莒、明帝之戒,存於所以安君定亲,使魂灵万载无危,斯则贤圣之忠孝矣。自古及今,未有不亡之国,亦无不掘之墓也。丧乱以来,汉氏诸陵无不发掘,至乃烧取玉匣金缕,骸骨并尽,是焚如之刑,岂不重痛哉!祸由乎厚葬封树。‘桑、霍为我戒’,不亦明乎?其皇后及贵人以下,不随王之国者,有终没皆葬涧西,前又以表其处矣。盖舜葬苍梧,二妃不从,延陵葬子,远在嬴、博,魂而有灵,无不之也,一涧之间,不足为远。若违今诏,妄有所变改造施,吾为戮尸地下,戮而重戮,死而重死。臣子为蔑死君父,不忠不孝,使死者有知,将不福汝。其以此诏藏之宗庙,副在尚书、秘书、三府。”

是月,孙权复叛。复郢州为荆州。帝自许昌南征,诸军兵并进,权临江拒守。

十一月辛丑,行幸宛。庚申晦,日有食之。是岁,穿灵芝池。

四年春正月,诏曰:“丧乱以来,兵革未戢,天下之人,互相残杀。今海内初定,敢有私复雠者皆族之。”筑南巡台于宛。三月丙申,行自宛还洛阳宫。癸卯,月犯心中央大星。

丁未,大司马曹仁薨。是月大疫。

夏五月,有鹈鹕鸟集灵芝池,诏曰:“此诗人所谓污泽也。曹诗‘刺恭公远君子而近小人’,今岂有贤智之士处於下位乎?否则斯鸟何为而至?其博举天下俊德茂才、独行君子,以答曹人之刺。”

六月甲戌,任城王彰薨於京都。甲申,太尉贾诩薨。太白昼见。是月大雨,伊、洛溢流,杀人民,坏庐宅。秋八月丁卯,以廷尉锺繇为太尉。辛未,校猎于荥阳,遂东巡。论征孙权功,诸将已下进爵增户各有差。九月甲辰,行幸许昌宫。

五年春正月,初令谋反大逆乃得相告,其馀皆勿听治;敢妄相告,以其罪罪之。三月,行自许昌还洛阳宫。夏四月,立太学,制五经课试之法,置春秋谷梁博士。五月,有司以公卿朝朔望日,因奏疑事,听断大政,论辨得失。秋七月,行东巡,幸许昌宫。八月,为水军,亲御龙舟,循蔡、颍,浮淮,幸寿春。扬州界将吏士民,犯五岁刑已下,皆原除之。九月,遂至广陵,赦青、徐二州,改易诸将守。冬十月乙卯,太白昼见。行还许昌宫。十一月庚寅,以冀州饥,遣使者开仓廪振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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