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着菜市的情景,他渐渐萌生出了一个计划,转身走进了一家杂货铺,买了百张草纸和笔墨。
回到家里,将纸张笔墨准备好,回忆一下那本名著的情节,把其中的武功体系用九流之人的职业特征一一替换进去,修改成这里的人能够接受的语言和设定。
琢磨了半个小时后,他才开始动笔。研墨提笔,奋笔疾书,整整一天的时间他都没有离开过房间,连午饭都没时间吃。
一百页草纸全部写满了文字,平均一页纸上能写两百个字,整体算下来也大概有两万字之多。
日暮西斜,程母接了妹妹一同回来,程峰已经做好了饭菜。
饭后,程峰和程母单独说话,将自己手写的书稿交给她过目。
程母通读了一遍,顿觉眼前一亮。
“峰儿,这都是你自己写的吗?你是想印制出版?”程母问道。
“是的,既然身为无职者,我没有别的出路,只能涉足商道。这本书就是我的第一个营生,母亲觉得我写的如何?”
“写的非常好。一般的书者都是高高在上,不会有人自甘堕落来写这种闲书的。峰儿有心赚钱,我很欣慰,但是你可想好如何应对那些官差的盘问吗?”
“父亲留下的律法书籍我已经通读过了,早就想好对策。母亲,家中可还有余钱,借给我,明日我就去书局印制。”
“你这小子真是越来越鬼了,怎么知道我手里还有银子?”程母笑吟吟的问。
“嗨,我娘也鬼的很,怎么可能不留后手呢。您放心吧,这件事一本万利,包赚不赔的。”
程母又从屋里取出五两银子交给他说:“家里只有这些钱了,你现在是家里的顶梁汉,就交给你做主吧。”
“嗯,请娘放心。”
翌日清晨,程峰送妹妹上工,顺便去铁匠铺取回了弹弓,又把书稿送去印制了两百本,当天晚上就能赶制三十本回来。
他怀里穿着铁胎弹弓,出城直奔郊外的大青山而去。
来到山脚下无人处,将牛筋垫皮重新安装到铁胎弹弓上,试了一下力道颇为顺手,之前的木雕弹弓就被他掰成两半随手一丢。
弹弓插在腰间,继续向林中走去,他想要找点东西来试验一下新的弹弓。
前方的灌木丛动了一下,他立刻抽出弹弓装上石子,蓄力使出将牛筋拉满。过了片刻一只肥硕的山兔跳了出来,一脸好奇的看着他。
嘭!牛筋绷回,巨大的弹性将石子送出,速度极快!
石子击中了山兔的头部,巨大的力道直接将其头骨贯穿。
“这力道真是不赖,这一下几乎能打死一头狼了吧。嘿,中午有肉吃喽!”
林中生火,就地取材,很快那烤兔向香味就扑鼻而来,渐渐在林中弥散开。
“野兔的味道不出,如果遇到可以多打几只,拿回去给母亲和小玉尝尝。如果能打到一只老虎的话就好了,那家伙可全身都是宝啊。”